咨询热线:

186-6627-6068

律师介绍

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邮箱地址:13776695015@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子女抚养

被父母遗弃的儿童怎么处理?

婴儿遗弃对于一些家庭来说是被迫的,是没有办法了,给家里带来的负担是很大的,而且都是年轻的夫妻,承受不起,那么被父母遗弃的儿童怎么处理?小编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具体阐述,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

  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要看具体情形: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儿童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如果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二、父母遗弃儿童怎么处理?

  1、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之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遗弃罪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之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对于遗弃罪,行为人的行为及情节将对量刑起到很大的作用。

  遗弃行为,在我国刑法中被限定为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并不是日常生活意义上的遗弃。因此,在对遗弃罪的理解上,应该将生活中的遗弃与法律中的遗弃区分开来。

  在我国,如果遗弃患病婴儿,遗弃生活不能够自理的老人,都将可能构成遗弃罪。对于患病婴儿遗弃应当如何处理,情节非常恶劣的,造成被遗弃者死亡的情况,最多可能会判刑五年以上,拘役或者管制。现在提倡婚前孕检,夫妻应当做到优生优育,禁止遗弃患病婴儿。

  以上就是被父母遗弃的儿童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情况,建议您事先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copyright © 2019 王勇律师,南京离婚律师,专注离婚诉讼案件,提供南京离婚诉讼在线咨询服务,找南京离婚诉讼律师,选王勇律师。